兩年前母親往生,嚴格來説,我已沒有了娘家.但在台灣還有兩個弟弟,一些成長期結識的姐妹.所以每次回台,我仍有著回娘家的心態.
三月23日回到闊別已久的台北.離上次來台,足足有一年的時間.此次來台除了探視親朋外,主要任務有二,掃墓及檢查身體.27號在榮總掛號,做了一個一日的體檢.(榮總另有一個是兩日體檢的項目)年齡漸長,檢查項目的指數與指標不再像以前,樣樣合格,如今不是超高,就是不足.日後生活飲食,一定要做些適當的調整才行.
另外由於皮膚科醫生看了我手上一顆黑痣,邊緣有些不規則,建議我做一個切除手術.---這顆痣從出生就有,在我手上已快六十年.說不上喜歡它,確也從不討厭它.那是一個屬於我理所當然的印記,此刻要割除它,還真是有著萬般的不捨,但即然醫生如此說,只有忍痛割除.四月二日早上到外科病房,原以為是小小一刀,坐著可以搞定.確原來要上手術台,八個大燈泡的圓盤照著,原本一點都不害怕的心情,倒是有些緊張起來,痛也不算痛,上麻葯針時痛了一下,不到半小時,那顆跟了我六十年的黑痣,就不知不覺的跟我分了家,-----縫了五針,兩星期不能碰水------
四月16日拆線,訂了四月18日的班機回港,結束我這趟回娘家之行.
四月16日又記 : 傷口癒合不佳,要遲一星期才能拆線,回港亦順延一星期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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